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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汕尾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公告
截止2018年6月30日,以下在汕尾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粤民办函〔2018〕138号)的有关规定,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公告如下:
汕尾市红海湾东洲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华兴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
汕尾市志愿者联合会
汕尾市文艺志愿者协会
汕尾市爱心之旅志愿者协会
汕尾市青年志愿者协会
汕尾市民政局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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