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民函〔2020〕18号
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8年度工作报告、未参加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于2019年11月1日通过互联网公告和邮寄的方式,向下列社会组织送达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现依据《社会组织信息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下列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附件:第二批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名单
汕尾市民政局
2020年1月3日
附件
第二批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名单
社会团体(7家)
汕尾市版画家协会
汕尾市钢琴家协会
汕尾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
汕尾市水利学会
汕尾市药学会
汕尾市教育学会
汕尾市网络文化协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
汕尾市兴盛新能源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