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民发〔2020〕2号
各全市性非公募基金会:
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我局对市本级登记非公募基金会进行了年度检查。现予以通报如下:
汕尾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
汕尾市陆丰禁毒基金会
汕尾市民政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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