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2〕3号),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汕尾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4月18日至5月18日通过“汕尾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公众发出《汕尾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期间共收到相关意见0条。
特此公告。
汕尾市民政局
2022年9月5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2〕3号),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汕尾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4月18日至5月18日通过“汕尾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公众发出《汕尾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期间共收到相关意见0条。
特此公告。
汕尾市民政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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