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粤民函〔2023〕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起草了《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5月4日至5月11日通过“汕尾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相关意见0条。
特此公告。
汕尾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