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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公告
2020-07-01 16:45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经调查,汕尾市普宁华美实验学校存在:1.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2.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情形。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6月13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汕尾市普宁华美实验学校送达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现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将汕尾市普宁华美实验学校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汕尾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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