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汕尾市慈善会
2、海丰县慈善会
3、陆河县慈善会
汕尾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汕尾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8日
2021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汕尾市慈善会
2、海丰县慈善会
3、陆河县慈善会
汕尾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汕尾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8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民政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