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通信学会、汕尾市高校贫困生助学会、汕尾市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汕尾市区校友会、汕尾人口学会:
经查证,你单位2016年度至2018年度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2019年度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汕尾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单位有权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汕尾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9日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4号市民政局二楼
联系电话: 337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