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征集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乱摊派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清风伴企行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根据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汕尾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汕民发〔2023〕28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各有关企业公开征集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乱摊派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
(一)强制收费:1.强制收费的情形主要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3.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等。
(二)重复收费:4.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是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再重复地收取费用;5.或者是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等。
(三)违规收费:6.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7.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8.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费;9.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名义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等。
(四)不规范收费: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一些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等;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线索提供方式。
欢迎有关企业积极提供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进行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我们会依法保护举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企业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3370843
邮箱:swmjzz@sina.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4号汕尾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邮编:516600
汕尾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