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宣传部:
现将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指导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5〕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各县(市、区)民政局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殡葬改革宣传主要活动安排(包括时间安排、活动内容、形式)报送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并在清明节前后以简报形式及时报送宣传活动亮点和有关宣传资料(包括视频、海报、报纸、照片等)。
汕尾市民政局
中共汕尾市委宣传部
2015年3月27日
各县(市、区)民政局、宣传部:
现将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指导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5〕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各县(市、区)民政局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殡葬改革宣传主要活动安排(包括时间安排、活动内容、形式)报送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并在清明节前后以简报形式及时报送宣传活动亮点和有关宣传资料(包括视频、海报、报纸、照片等)。
汕尾市民政局
中共汕尾市委宣传部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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