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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尾市民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5-28 15:45           来源: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现将《汕尾市民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民政局

20185月26日

 

 

汕尾市民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具体实施方案

 

 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政务透明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社会监督。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的工作范围、职能权限、服务范围等情况的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

 (二)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按照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公开。(责任科室:计财科)

 (三)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信息公开,做好有关招投标信息公开。新建、维修等项目,按建设程序进行,并将建设的招标规模、投资预(决)算、工程质量等事宜及时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计财科等相关科室)

(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做好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标准等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审核公示、审批公示制度;对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相关信息和保障金额实行长期公示。做好灾害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款物的信息公开,落实张榜公示制度,定期发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进展及灾害救助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指导督促市慈善会全面及时公开包括扶贫捐赠、专项慈善救助等信息在内的慈善信息。(责任科室:救灾救助科)

2.推进防灾减灾备灾救灾信息公开。通过局信息网和相关媒体,及时公开我市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及时发布全市灾情、灾害救助工作进展及市级灾害救助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督促指导各地民政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媒体、信息公告栏等平台,做好自然灾害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款物使用的信息公开,落实张榜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定期发布本地区灾情、灾害救助工作进展及灾害救助资金物资调拨使用情况。(责任科室:救灾救助科)

 3.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市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处罚、评估、信用等信息,不断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责任科室: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4.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公开。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推进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使用公开,规范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促进养老服务社会资源合理分配,让社会老人公平、公正享用社会公共资源,确保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优先享受养老服务。(责任科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救助救助科、老龄办)

5.推进社会事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局网站,进一步加大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留守儿童、流浪救助的政策法规和服务指南等信息公开力度。(责任科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五)推进决策、政策公开

1.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责任科室:办公室、相关科室)

2.做好政策公开和解读公开。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和“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新出台的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及时主动发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责任科室:办公室、相关科室)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做好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责任科室:办公室、相关科室)

(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责任科室:办公室)

(八)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分析研究,积极沟通协调,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答复内容,强化对拟公开文件的保密审查,严格履行信息检索查找义务,依法及时做好答复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相关科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务求实效,强化落实。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积累经验,创新做法,注重公开实效,做到公正、及时、规范。

  (三)推行监督,强化责任。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审查各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督促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说明并进行整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公开的事项不真实、不全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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