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广东省民政厅转发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关于印发组织福利院儿童赴国外开展夏(冬)令营活动操作规范的通知》(粤民函〔2014〕63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汕尾市民政局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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