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满天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办者(陈俊杰、罗春生、何猛):
你们报来申请成立汕尾市满天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汕尾市满天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该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汕尾市民政局。
汕尾市满天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此复
汕尾市民政局
2020年8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