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汕尾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汕民函〔2020〕82号)要求,经社会组织申报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考察初评、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确定了下列80家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现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21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评估等级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城区政和路4号市民政局办公楼二楼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3370843
附件:汕尾市第一批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
汕尾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