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机构 要闻 政务 服务 互动 专题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民政局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关于汕尾市婚姻登记“全城通办”的通告
2021-05-25 10:33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为大力推进婚姻登记改革创新,进一步创新婚姻服务精神,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实行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改革,满足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服务的需求。经汕尾市人民政府同意,全市婚姻登记机关2021年6月1日起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本市户籍居民跨县(市、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即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以下婚姻登记业务:1、男女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2、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县(市、区)办理。

  三、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可实行婚姻登记预约制,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受理市民的预约申请。各婚姻登记机关应保证本县(市、区)户籍居民婚姻登记需求的基础上,增加市民跨县(市、区)办理婚姻登记预约申请。预约网址:https://www.gdhy.gov.cn,微信预约:关注“广东民政”公众号或“粤省事”的“婚姻登记预约”。

  特此通告。


汕尾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4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尾市民政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版权所有: 汕尾市民政局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660)3364865  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民政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