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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01-23 10:49           来源: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民政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尾市民政局网站(www.swm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邮编:516600,电话:3364865)。 

 
  一、概述 
 
  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依法行政,努力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公开监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机制实现长效化、规范化。
 
  (二)健全公开制度。一是规范工作流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证公众可以方便快捷获取有关政府信息,市民政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定期更新《汕尾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坚持和完善公文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在办文阶段执行信息公开属性和保密同步审核的工作机制,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属性。三是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全部在市民政局网站和汕尾市党政信息网办事栏目中公开,同时,向社会公布审批、核准、备案的结果。 
 
  (三)推进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强化网站建设。2011年10月底,完成了市民政局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将市民政局网站作为发布政府信息的重要载体,公众可以通过网站各专项栏目及时了解全市民政工作动态、专项工作进展等信息。专门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包括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12项子栏目,进一步集中有效公开相关信息。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重要政策信息。在《汕尾日报》及时发布重要民政政策信息,就社会热点、焦点问题进行权威解读,增强公众对民政工作整体情况了解。三是及时编发《汕尾民政简报》,全年编发32期,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民政工作的成功经验,反映基层民政工作的最新动态,送至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各新闻媒体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务公开栏或公开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凡是市民政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办事程序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在办公楼入门处显眼位置摆放有民政业务便民服务指南,供前来咨询、上访的人员参阅。 
 
  (二)市民政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刊发信息155条。
 
  (三)《汕尾民政简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发布民政工作信息82条。 
 
  (四)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南方日报、信息时报、汕尾日报,广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汕尾电视台,汕尾广播台,汕尾市党政信息网等省、市媒体共播发由市民政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近28条。2010年12月13日,市民政局彭超翔副局长受刘概局长委托走进汕尾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直播室,面对面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向社会作了做好民政工作的承诺。“行风热线”现场彭副局长共接了19个电话,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涉及到低保救助、五保供养、救灾款发放、医疗救助、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弃婴安置、收养等业务工作,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彭副局长一一为他们现场解答。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1年,未接收到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1年,未发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未接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除主动公开机关文件类信息外,需进一步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今后,市民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定期做好《目录》的更新和信息梳理工作,规范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流程;二是进一步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力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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