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民政局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尾市民政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邮编:516600,电话:3364865)。
一、概述
2013年,全市民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活动,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委胡春华书记视察汕尾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前期工作,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民政系统开展“三治理、三教育”活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及市直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等,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凝心力、治奢保清廉为突破口,按照年初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提出的“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实干提效、统筹推进”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扎实推进民政事业科学跨越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公开监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了汕尾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汕尾市民政局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机制实现长效化、规范化。
(二)健全公开制度。一是规范工作流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证公众可以方便快捷获取有关政府信息,市民政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定期更新《汕尾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坚持和完善公文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在办文阶段执行信息公开属性和保密同步审核的工作机制,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属性。三是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全部在市民政局网站、汕尾市网上办事大厅、汕尾市党政信息网办事栏目中公开,同时,向社会公布审批、核准、备案的结果。
(三)推进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强化网站建设。2012年完善了市民政局网站的建设工作,将市民政局网站作为发布政府信息的重要载体,公众可以通过网站各专项栏目及时了解全市民政工作动态、专项工作进展等信息。专门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包括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12项子栏目,进一步集中有效公开相关信息。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重要政策信息。在《汕尾日报》及时发布重要民政政策信息,就社会热点、焦点问题进行权威解读,增强公众对民政工作整体情况了解。三是及时编发《汕尾民政简报》,全年编发63期,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民政工作的成功经验,反映基层民政工作的最新动态,送至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各新闻媒体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务公开栏或公开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凡是市民政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办事程序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在办公楼入门处显眼位置摆放有民政业务便民服务指南,供前来咨询、上访的人员参阅。
(二)市民政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刊发信息114条。
(三)《汕尾民政简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发布民政工作信息63条。
(四)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南方日报、信息时报、汕尾日报,广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汕尾电视台,汕尾广播台,汕尾市党政信息网等省、市媒体共播发由市民政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近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3年,未接收到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3年,未发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接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除主动公开机关文件类信息外,需进一步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今后,市民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定期做好《目录》的更新和信息梳理工作,规范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流程;二是进一步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力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汕尾市民政局
201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