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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3-30 00:00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民政局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汕尾市民政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邮编:516600,电话:3364865)。

    一、概述

    2014年全市民政工作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贯彻落实省委胡春华书记视察汕尾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关于促进粤东西北的决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四大行动”以及振兴汕尾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按照“深化改革、实干提效、增创优势”的工作思路,亮点突现、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推进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公开监督,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机制实现长效化、规范化。

    (二)健全公开制度。一是规范工作流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证公众可以方便快捷获取有关政府信息,市民政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定期更新《汕尾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坚持和完善公文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在办文阶段执行信息公开属性和保密同步审核的工作机制,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属性。三是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全部在市民政局网站、汕尾市网上办事大厅、汕尾市党政信息网办事栏目中公开,同时,向社会公布审批、核准、备案的结果。

    (三)推进公开载体建设。2014年完善了市民政局网站的建设工作,充分将市民政局网站作为发布政府信息的重要载体,利用局信息网站和《汕尾民政简报》、《殡葬改革简报》的平台,规范民政信息征集范围、报送方法,完善全市民政系统信息报送采用及信息员制度。据统计,今年《汕尾民政简报》出版68期,其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版简报42期;行风评议专版简报18期;《殡葬改革简报》出版5期。在本局信息网站发布信息68条。被省民政厅采用信息25条,被市委市政府采用的信息22条,被汕尾市党政信息网站录用信息24条。公众可以通过网站各专项栏目及时了解全市民政工作动态、专项工作进展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务公开栏或公开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凡是市民政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办事程序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在办公楼入门处显眼位置摆放有民政业务便民服务指南,供前来咨询、上访的人员参阅。

    (二)市民政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刊发信息68条。

    (三)《汕尾民政简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发布民政工作信息68条。

    (四)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南方日报、信息时报、汕尾日报,广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汕尾电视台,汕尾广播台,汕尾市党政信息网等省、市媒体共播发由市民政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近35条。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4年,未接收到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4年,未发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未接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除主动公开机关文件类信息外,需进一步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今后,市民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定期做好《目录》的更新和信息梳理工作,规范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流程;二是进一步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力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汕尾市民政局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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