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和省民政厅正确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有关部署要求,以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引领,以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加快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打造“服务民政、法治民政、阳光民政、信息民政”,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汉流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三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局办公室3名工作人员组成,并在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指定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提供相关工作的政府信息。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抓制度建设,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向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社会救助政策信息及管理情况。抓平台建设,市县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抓公示公开,完善审核,审批前公示公开制度。加强检查督促县(市、区)民政部门,镇(街道)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二是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地市部署方案,完成市级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了汕尾市社会组织信息网(网址:swnpo.swmz.gov.cn),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年检,在网上公开社会组织法人情况,公开社会组织重大活动,公开重要公益项目实施过程等情况,实现查询功能。在汕尾日报、民政网站等发布社会组织核准登记、发证等信息公告。
(三)健全公开制度
一是定期更新《汕尾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在办文阶段执行信息公开属性和保密同步审核的工作机制,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属性。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全部在市民政局网站、汕尾市网上办事大厅、汕尾市党政信息网办事栏目中公开,同时,向社会公布审批、核准、备案的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务公开栏或公开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凡是市民政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办事程序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在办公楼入门处显眼位置摆放有民政业务便民服务指南,供前来咨询、上访的人员参阅。
(二)市民政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刊发信息120条。
(三)《汕尾民政简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发布民政工作信息3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情况
2015年,未发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工作需按高标准,严要求继续努力推进,专业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素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技能。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标准化的结合,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的结合。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依法依规严格把好信息收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关,确保信息公开完整性、合法性。
汕尾市民政局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