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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20-01-22 11:58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正确指导下,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信息保密安全审查,扩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落实公开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市民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2019年,通过汕尾市民政局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22条,局会议、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类信息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财政预决算2条。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向社会主动公开“权责清单”。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对外发布22项行政许可事项和31项社会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于2019年2月14日在局信息网及时公示了2019年局本级及直属单位部门预算,5月21日公开汕尾市2018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情况

  2019年,未发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

2

12

规范性文件

1

1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18

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06.294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还需完善,信息公开考核监督还需加强;工作人员力量相对不足,对业务人员培训不足,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和宣传还有待加强等。

  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推进重点民政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局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和质量。三是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制度,完善办理方式,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完善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及机制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四是进一步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五是加强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培养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思想认识,增强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政务透明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社会监督。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1)市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的工作范围、职能权限、服务范围等情况的公开。

  (2)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按照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公开。

  (3)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信息公开,做好有关招投标信息公开。新建、维修等项目,按建设程序进行,并将建设的招标规模、投资预(决)算、工程质量等事宜及时公开。

  (4)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做好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救助等政策、标准等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审核公示、审批公示制度;对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相关信息和保障金额实行长期公示。指导督促市慈善会全面及时公开包括扶贫捐赠、专项慈善救助等信息在内的慈善信息。

  2.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市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处罚、评估、信用等信息,不断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

  3.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公开。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推进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使用公开,规范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促进养老服务社会资源合理分配,让社会老人公平、公正享用社会公共资源,确保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优先享受养老服务。

  4.推进社会事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局网站,进一步加大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和服务指南等信息公开力度。

  (5)推进决策、政策公开

  1.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2.做好政策公开和解读公开。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和“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新出台的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及时主动发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6)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做好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7)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8)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分析研究,积极沟通协调,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答复内容,强化对拟公开文件的保密审查,严格履行信息检索查找义务,依法及时做好答复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务求实效,强化落实。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积累经验,创新做法,注重公开实效,做到公正、及时、规范。

  (三)推行监督,强化责任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审查各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督促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说明并进行整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公开的事项不真实、不全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汕尾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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