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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7 15:20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公布汕尾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准确执行《条例》,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政务透明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将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提升民政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抓手,通过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栏目设置,拓展发布渠道,丰富发布内容,创新发布形式,严把发布质量等措施,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公开透明,努力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新媒体管理。市民政局已指定专人负责局网站、“汕尾民政”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信息编撰、审核、发布等工作,深度挖掘民政信息。据统计,汕尾市民政局政府网站2022年全年发布信息491条,“汕尾民政”公众号2022年全年发布信息565条,及时传达民政正能量,认真做好民政工作的“讲解员”讲好民政故事。二是多渠道正面宣传民政成果。主动向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以及《汕尾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送有关宣传信息资料,积极宣传报道民政工作进展、成果和民政人风貌。2022年,市民政局发出《汕尾民政简报》共92期,其中,市委采用10期、省民政厅采纳7期、汕尾日报刊登16期。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市民政局出台的各项与民生相关的政策文件,全面推进规划统计、预算结算、重点工作、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和重要会议情况等信息公开。切实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综合利用厅门户网站、微信、微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丰富信息发布形式。

  (三)依法及时开展依申请公开。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按照“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时答复,办结率100%,均未向申请方收取费用。

  (四)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在线答复倾听群众诉求、搜集社情民意。对网民来信和建议意见,进行统一登记、转办,在规定时间答复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规范信访工作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全年没有发生大规模上访。2022年,市民政局接待来访群众共人127次;处理群众来信48件,12345公开电话系统37件次、网络问政27件次。所有来信均得到及时有效回复,办结率、答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解读的方式不够丰富多样等问题需要加以改进。下来,市民政局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在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上下功夫、见真成效,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在政策发布解读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新型平台作用,提高政策性文件解读的时效性和清晰度。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民政工作的关切和监督,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加大对民政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问题整改,推进民政工作向前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工作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汕尾市民政局官网//www.envoykitchen.com/swmz/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尾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8号,邮编:516600;电话:0660-3364865)



汕尾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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