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聚焦“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推动汕尾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24—2035年)》(下称《规划》)编制工作。
一、编制过程
《规划》由我局委托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规划》具体编制任务,编制经历了实地调研、编制起草、咨询研讨、征求意见、专题评审、专家评审等阶段,形成《规划》送审稿。
二、征求意见情况
2024年3月,《规划》形成第一次征求意见稿,我局就《规划》对市直部门、区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等36个单位进行意见征询,收到32个单位回复,4个单位逾期未回复,共收集意见37条,采纳34条,综合采纳2条,解释说明1条。主要是对深远海养殖、种苗繁育、海产品加工等全产业链环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补充,优化海上养殖区适宜性评价与选址方案,以及补充规划依据等文本完善工作。
12月中旬,编制团队完善《规划》成果,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对沿海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南海舰队等34个单位进行意见征询,已收到33个单位回复(南海舰队意见尚未反馈),其中26个单位无意见。共收集意见11条,意见主要集中在避让航道、航路,与省海岸带规划、自然保护地做好衔接等方面,意见均已采纳。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反馈。
12月20日,我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与研讨,邀请现代化海洋牧场相关领域专家与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专家组听取《规划》编制单位成果汇报,经充分评议一致同意通过评审。专家组修改完善意见主要包括,建议进一步梳理现状情况,优化海上养殖区选址布局方案,完善汕尾重点养殖品种的选择与发展策略。
目前,《规划》已依程序完成了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开展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现已按意见修改完善并形成送审稿,拟提请市政府审议后以市政府名义批复实施,《规划》文本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
三、特色与亮点
《规划》立足汕尾实际,力争为广东现代化海洋牧场科学发展提供汕尾范本。《规划》主要特色亮点如下:
一是陆海接力保障规划落地实施。《规划》充分衔接各类规划和管控要求,科学规划养殖海域平面和立体空间,保障用地用海空间。通过科学系统评估,划示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海上养殖适宜区2332平方千米。在海况较温和、区位条件较好的深远海养殖适宜区中规划22片深远海养殖区,总用海面积约743.74平方千米,支持一级主体在养殖区建设海上“标准园”,推进一级开发。
二是全链发展打造“五片海”。《规划》注重打造彰显汕尾特色的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创新性提出打造“五片海”:疏近用远绿色转型,建设永续发展“生态海”。深度探索装备革新,打造现代渔业“创新海”。大力实施种业攻坚,落地深海良种“优产海”。南北接力内外联通,构建要素汇集“合作海”。联农带农大小联动,营建全链发展“共富海”。
三是岸海资源统筹联动发展。《规划》构建了“一带两湾四区”总体格局,推动陆基、渔港、海岛、近海和深远海生产要素联动发展与空间资源优化配置。以海岸带与海洋空间为核心依托打造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陆海接力创新发展带。以汕尾(马宫)渔港经济区、陆丰渔港经济区为两大综合服务核心,加快构建集种业、养殖、装备、精深加工等环节于一体的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建设四个全链完备、陆海联动、分工协作的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区,分别为马宫岸港岛海联动发展区、红海湾生态文旅海岸发展区、碣石湾渔工旅联合发展区以及甲子角全链融合发展区。
四、主要内容
《规划》依据和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海洋渔业、航道航路等规划,是汕尾市沿海县(市、区)编制现代化海洋牧场实施方案和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包括汕尾市行政辖区(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全部陆域和管辖海域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7年。《规划》分为前言、九个章节以及相关附件。
前言。阐述规划编制背景、编制依据、规划范围和期限。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总结汕尾市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的基础优势、问题挑战与趋势机遇。
第二章 目标与策略。提出打造“华南高品质海产品主产区、广东海洋渔业全链融合发展主平台、‘海上汕尾’高质量发展主战场”,明确分期建设目标。
第三章 谋划陆海接力的空间格局。提出“一带两湾四区”总体格局,夯实陆基配套支撑,丰富近海养殖功能,大力拓展深远海养殖。
第四章 着力构建特色化全产业链。提出打造“1+3+N”产业体系,即以远海养殖为主引擎,做大做强加工端、装备端、渔旅端3大核心产业支撑,培育培优冷链物流、展销贸易等若干配套产业体系,创新多元业态发展。
第五章 推动高效联动区域分工。明确马宫、红海湾、碣石湾、甲子角四大高质量发展区的定位、发展路径以及重点建设任务。
第六章 完善安全高效支撑体系。强化灾害风险应对、生产秩序管控、基础设施保障、社会化服务供给、海陆交通、智慧园区等支撑体系。
第七章 实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通过养护渔业资源、构建养殖容量分区、开展养殖清洁生产、发展渔业碳汇效能等四方面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八章 深化互利开放区域合作。支持汕尾加强省内全产业链协作、推动省级重点领域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渔业交流。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加强规划衔接、完善监督考核、扩大社会参与等保障措施。
《规划》附件包括海上养殖区选址基本情况、高质量发展区建设指引、重点建设项目、海上养殖区适宜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相关图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