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聚焦“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推动汕尾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汕尾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制了《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强国建设和粮食安全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树立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2023、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提出,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工船等深远海养殖,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视察时指出,要树立大食物观,既向陆地要食物,也向海洋要食物,耕海牧渔,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强调要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在打造海上新广东上取得新突破,要做强做优做大海洋牧场等现代海洋产业,为广东改革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蓝色动力”。为锚定汕尾市“西承东联桥头堡、东海岸重要支点”全新发展定位,大力发展汕尾市现代海洋渔业,科学指导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
(二)有关规划政策。主要包括《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23年)》、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等国家政策文件;广东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 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总体规划(2024-2035年)》《广东省养殖水域涂规划(2021-2030年)》广东省规划政策;《汕尾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汕尾市金融支持“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汕尾市海洋牧场海洋资源要素保障的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建设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等汕尾市规划政策。
三、规划范围及期限
(一)规划范围
包括汕尾市行政辖区(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全部陆域和管辖海域国土空间,其中规划陆域面积4396.26平方千米,规划海域范围以海域勘界成果为准。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2023年,期限为2024年至2035年,近期到2027年。
四、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前言与九个章节。
前言。阐述规划编制背景、编制依据、规划范围和期限。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总结汕尾市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的基础优势、问题挑战与趋势机遇。
第二章 目标与策略。提出打造“华南高品质海产品主产区、广东海洋渔业全链融合发展主平台、‘海上汕尾’高质量发展主战场”,明确分期建设目标。
第三章 谋划陆海接力的空间格局。提出“一带两湾四区”总体格局,夯实陆基配套支撑,丰富近海养殖功能,大力拓展深远海养殖。
第四章 着力构建特色化全产业链。提出打造“1+3+N”产业体系,即以远海养殖为主引擎,发展海产品加工、渔业装备设施制造、渔文旅融合3大产业支撑,推动冷链物流、展销贸易等若干配套产业体系多元发展。
第五章 推动高效联动区域分工。明确马宫、红海湾、碣石湾、甲子角四大高质量发展区的定位、发展路径以及重点建设任务。
第六章 完善安全高效支撑体系。强化灾害风险应对、生产秩序管控、基础设施保障、社会化服务供给、海陆交通、智慧园区等支撑体系。
第七章 实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通过养护渔业资源、构建养殖容量分区、开展养殖清洁生产、发展渔业碳汇效能等四方面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八章 深化互利开放区域合作。全面开展省内飞海合作,推动深汕、广汕从“飞地”到“飞海”的全方位合作,推动省级重点领域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渔业交流。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加强规划衔接、完善监督考核、扩大社会参与等保障措施。
五、规划目标
把汕尾打造成区域示范性强、生态功能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凸显的现代化海洋牧场先行示范市,科学统筹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多重功能,推动建设集资源养护、渔业开发、海洋经济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海洋牧场创新形态,探索“深远海养殖+海上风电”“深远海养殖+休闲海钓”“深远海养殖+精深加工”“深远海养殖+文旅融合”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助力打造“海上汕尾”。
近期至2027年,深远海规模化养殖效益初显。海水养殖总产量超过45万吨,海水养殖产值超100亿元。初步建成粤东高品质海产品主产区,一批现代化海洋的示范性项目投产运营。
中期至2030年,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集群快速发展。“陆海接力”“海海接力”“省市联动”的深远海养殖联动发展格局全面构建,海水产品加工、海洋渔业设施装备制造、渔文旅融合等产业集群逐步建成。
远期至2035年,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全面建成。海水养殖产量超过60万吨,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
六、特色与亮点
《规划》立足汕尾实际,统筹全市岸港岛海资源,力争为广东现代化海洋牧场科学发展提供汕尾范本,《规划》编制工作主要体现在做好“三大联动”。
一是多规联动,保障陆海发展空间。《规划》充分衔接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海洋养殖发展规划、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等各类规划和管控要求,摸清陆海发展空间底数与全产业链配套需求。重点保障深远海养殖规模化养殖海域,通过科学系统评估,划示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一、二级海上养殖适宜区共2358平方千米。在海况较温和、区位条件较好的适宜区中规划22片深远海养殖区,总用海面积约743.79平方千米,支持在养殖区建设海上“标准园”,开展养殖区集中申请、规划、设计、建设,实行统一标准化运作和管理。
二是全链联动,构建特色化“五海”发展路径。《规划》强调走出汕尾特色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道路,打造“海上风电+深海养殖+生态增益+休闲旅游”风渔融合示范集群。以汕美优产深远海养殖为主引擎,做大做强加工端、装备端、渔旅端等核心产业发展基础,培育培优冷链物流、展销贸易等配套产业体系,实现全链多元发展。《规划》创新性提出打造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五片海”:优近用远绿色转型,建设永续发展的“生态海”。深度探索装备革新,打造现代渔业的“创新海”。大力实施种业攻坚,落地深海良种的“优产海”。南北接力内外联通,构建要素汇集的“合作海”。联农带农大小联动,营建全链发展的“共富海”。
三是陆海联动,打造四大高质量发展区。《规划》提出构建“一带两湾四区”总体空间格局,统筹汕尾市生产要素的联动发展与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海岸带与海洋空间为核心依托,打造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陆海接力创新发展带。以汕尾(马宫)渔港经济区、陆丰渔港经济区为两大综合服务核心,培育集苗种繁育、规模化养殖、渔业设施装备制造、海产品精深加工等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集群。建设四个全链完备、陆海联动、分工协作的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区,分别为马宫岸港岛海联动发展区、红海湾生态文旅海岸发展区、碣石湾渔工旅联合发展区以及甲子角全链融合发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