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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鼓励生猪养殖业复产扩产奖补方案》的解读
2020-09-29 10:00          来源: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一、《奖补方案》的制定背景

  由于非洲猪瘟的影响,2019年全市生猪存栏26.25万头,同比下降58.29%,出栏84.47万头,同比下降27.21%;2020年4月底,生猪存栏33万头,出栏5.97万头(含供港0.5万头)。按当前存栏和复产趋势,预计今年生猪出栏量约为65万头,距离省下达的90万头生猪生产任务,有较大的差距。2018年非洲猪瘟疫情暴发以来,全市大部分生猪养殖户损失严重。虽然现在生猪出栏价格比较高,但是养殖户复产还是碰到很多困难:一是养殖户缺乏复养资金;二是引种能繁母猪和猪苗价格上涨较大,养猪成本大幅提高;三是需要投入的防疫资金大幅度提升。根据市政府七届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的决定,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我市的鼓励生猪养殖业复产扩产奖补方案,促进我市生猪复产扩产,保障市场供应。

  二、《奖补方案》的制定依据及参照文件

  汕尾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年第58期)、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44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现代化生猪养殖推进计划的通知(穗农〔2019〕128号)等文件。

  三、《奖补方案》的主要内容

  按照市政府七届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的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参照浙江省、广州市等周边省、市的做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汕尾市鼓励生猪养殖业复产扩产奖补方案。奖补方案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奖补方案正文,第二部分为附件。

  第一部分为正文,主要内容有共八条,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奖补对象、奖补标准、申报事项、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和工作要求。奖补方案由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共同实施。

  1.奖补对象: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能繁母猪,新建标准化猪舍的全市范围内的规模以上生猪养殖企业(包括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养殖场等)。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不在禁养区范围内;

  (三)年出栏生猪2000头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并且在全国直联直报系统备案,有配套建设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按时在全国直联直报系统上报生产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资料的。

  2.奖补标准:新引进一头能繁母猪(包括二元杂母猪和纯种母猪),每头给予300元补贴。新建标准化猪舍:新建1000(含1000)平方以上标准化猪舍的养殖场,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元。

  3.申请方式:(1)生猪养殖企业向县级以上农业农村局自主申报,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汇总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报送市级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2)市级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组成专家审核组,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料和现场复核。

  4.资金拨付:市级财政负责筹集奖补资金,并按规定拨付资金。

  第二部分为附件,主要是项目申报书格式文本,规范生猪养殖业复产扩产新引进能繁母猪申报和新建标准化猪舍申报的程序和手续。

  四、《奖补方案》的目标

   积极推进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养殖企业向生态型、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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