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的意义: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是依法对农民承包地赋权拓能的具体体现;通过定地,实现定权,让农民定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登记保护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开展确权登记,就是通过法律程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固下来,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得到有效拓展。
一是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可以物权权利人身份,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既可靠它获得经营性收入,又可通过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等方式获得财产性收入。
三是有利于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确权登记,既能稳定农户流转承包地的预期;同时,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和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农民互换地块,又能有效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为推进土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确权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制度,解决农户承包地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
确权的基本原则:这次土地确权是对我们土地二轮承包的完善,在工作中要坚持“一个不变”和“三个不得”原则,“一个不变”是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三个不得”是不得借机打乱原承包关系重新调整承包地;不得非法收回农民承包地;不得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