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 互动 > 农业知识库
兴办养殖场在环保方面有什么要求?
2023-12-21 12:00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1.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前应由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获得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2.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通过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

  3.畜禽养殖场应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畜禽粪便、废水、废气及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等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4.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统计代码: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