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到我市督查《农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新的《农药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进一步推动农药管理措施的落实,1月10日,省农业厅植保植检处处长陈喜劳带队到我市督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新的《条例》,2017年6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重新修订后,农药管理权项由原来的工商、质监、农业等多部门管理转为由农业部门单一管理,意味着农业部门肩负的责任更重、更要主动作为。督查组在听取了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汇报后,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条例》座谈会。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企业代表及农业农药管理职能部门人员参加会议,并就各自领域发表了农药管理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会上,陈喜劳、市农业局总农艺师林俊流同与会代表就农药管理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大家认为,要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农药管理工作,生产、销售和使用必须各尽其责,各守规则,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才能确保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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