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安全协作机制 提升执法监管合力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执法与监管协作机制相关工作的部署要求,7月20日,汕尾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和汕尾海事局联合召开协作推进会,在现有合作基础上,双方签订了《安全执法与监管协作机制备忘录》(下称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双方建立了协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根据需要,联络对接开展定期会商、不定期会商;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共享、基础信息互通共享、商渔船碰撞及船员信息共享;三是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事故调查处理、水上应急救助协调联动、联合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联合加强海域功能规划和管理、线索移送和案件移交,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四是健全执法保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管督导。
《备忘录》的签订,进一步整合了汕尾海上执法资源,提升了执法监管效能,在海洋交通安全执法监管上形成合力,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从源头上降低商渔船碰撞风险,共同维护汕尾海域的安全秩序,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