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完善《汕尾市农村建房条例》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我局起草了《汕尾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建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书面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21日
联系方式:0660-3289928
地址:汕尾市城区鸿顺路市农业农村局
邮箱:swnytd@163.com
附件:汕尾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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