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汕尾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试行)》有效期已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完善我市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我局对《汕尾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试行)》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形成《汕尾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建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书面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7月26日
联系方式:0660-3289928
地址:汕尾市城区鸿顺路市农业农村局201室
邮箱:swnytd@163.com
附件:汕尾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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