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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千万工程”施工图来了!(附文件全文)
2023-02-27 16:42          来源: 南方+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日前,广东省委印发《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提出以全省122个县(市、区)、1609个乡镇(街道)、2.65万个行政村(社区)为主体,全面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明确三个阶段目标 

  《决定》指出,广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在县、薄弱环节在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县域经济总量较小、增长较慢、总体发展水平较低,县镇村内生动力不足,一体化发展政策体系不健全,资源要素从乡村向城市净流出的局面尚未扭转。为此,部署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是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畅通经济循环的战略举措,是惠民富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内在要求,是整体提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水平的迫切需要。

  《决定》明确六大基本原则,分别是坚持分类施策、坚持集约高效、坚持协同联动、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同时提出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县域经济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突出短板弱项基本补齐,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到2027年,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县域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一批经济强县、经济强镇、和美乡村脱颖而出,城乡区域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更加均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在县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展望2035年,新型城镇化基本实现,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更加平衡,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全省城乡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从县镇村三层面作出部署 

  《决定》从县域、乡镇、乡村三个层面作出具体部署。

  在县域层面,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分类引导差异化发展,立足资源禀赋、比较优势等因素,科学把握各县域的发展定位、方向、路径、重点,以差异化发展助推高质量发展。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支持与当地主体功能定位相匹配的产业园区扩能增效,重点扶持一批10亿元级企业、建设一批亿元级项目;开展争创全国百强县行动,重点支持若干基础条件好的县做强做优做大,示范带动全省县域高质量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推进就地就近城镇化,提高县城就业容量和就业质量,引导镇村人口向县城转移;支持县城高水平扩容提质,推动一批有条件的县城按照中等城市的标准规划建设;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强化与邻近地区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发展成为大城市的卫星城。

  在乡镇层面,强化乡镇联城带村的节点功能。充分发挥乡镇连接城市与农村的节点和纽带作用,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完善的服务圈、兴旺的商业圈、便捷的生活圈,推进电商物流服务联通。建设美丽圩镇,开展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打造一批辨识度高、别具特色的网红地、打卡点。建强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突出发展一批区位优势较好、经济实力较强、未来潜力较大的中心镇,有条件的打造成为县域副中心、发展成为小城市;鼓励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专业镇联动发展,促进特色优势产业跨区域合作;集中资源力量,培育更多全国经济强镇;分类发展创新创意、山水风光、历史文化、绿色低碳类特色镇。

  在乡村层面,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求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发展壮大丝苗米、岭南蔬果、畜禽、水产、南药、茶叶、花卉、油茶、竹等特色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发展预制菜等农产品精深加工。稳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以乡村振兴示范带为主抓手,推动农村逐步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开展珠三角地区“五美”专项行动,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匹配的精美乡村。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方法,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网格化等治理方式,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

统筹推进城乡五个“一体化”发展 

  《决定》强调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出五个“一体化”,加大城乡区域统筹力度,促进发展空间集约利用、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覆盖,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一是推进规划建设一体化。坚持县域一张图、一盘棋,高质量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县镇村生产力布局。健全城乡一体的规划实施制度,合理配置空间资源和生产要素,推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

  二是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以县域为整体推动水电气路网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推动骨干交通网向城镇覆盖,全面实现国道通县城、省道通乡镇,加快“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和村内道路建设,建设县镇村三级快递物流网络。

  三是推进要素配置一体化。建立人才入县下乡激励机制;支持科研院所在县域布局设点;建设县域信用体系,构建普惠金融的公共基础设施;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调控管理,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

  四是推进生态环保一体化。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优化林分改善林相,精准提升森林质量,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县级国家森林城市。

  五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实施“万千农民素质提升行动”,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质量;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开展“名优教师送教下乡”活动;实施“万名医师下乡”计划;健全县镇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乡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六大措施强化保障 

  在强化保障措施方面,《决定》提出六方面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市负主责、县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成立“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强化统筹协调、政策制定、督促落实等职责。各地级以上市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资源下沉,加强要素保障。县(市、区)委书记要充分发挥“一线总指挥”职责作用,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当好“一线施工队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挥“领头雁”作用。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省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决定制定产业、商贸、人才、科技、土地、生态保护、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配套支持政策,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构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1+N+X”政策体系。建立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试行省财政资金全面直达县(市),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统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用于县镇村建设。

  三是加大改革力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同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深化县镇扩权赋能改革,赋予县更多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部分中心镇县级管理权限。

  四是建立新型帮扶协作机制。深化拓展省内帮扶协作,建立纵向支持、横向帮扶、内部协作相结合的机制,实现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45个县(市)帮扶协作全覆盖,做好惠州、江门、肇庆等市山区县的帮扶工作。优化珠三角核心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县级结对关系,探索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推动珠三角产业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有序转移,鼓励共建产业转移合作园区。

  五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引导、规范工商资本下乡,深入实施“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下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的模式。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带动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发挥作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是强化考核评估。统筹乡村振兴、产业有序转移等考核机制,建立“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考核评价体系,对市县党委、政府及省有关单位进行考核。实施县域发展差异化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压实帮扶双方责任,突出帮扶协作实效,既考核帮扶方、也考核被帮扶方

【记者】谢晓莉

【出镜】黎祖瑜

【设计】肖爱琦

【视频】蔡思宇

【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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