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汕尾市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的决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工作部署,做好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助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我局制定了《绿美汕尾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专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9日
绿美汕尾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专项方案
根据《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7年)》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汕尾市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的决定》精神和市委关于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工作部署,做好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助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制订本专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依托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契机,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和“景观化建设、市场化运营”思路,聚焦“生产、生活、生态”三方面,高标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提升示范带绿化美化水平,助力绿美汕尾生态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汕尾样板,全力探索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汕尾路径。
(二)工作目标。至2027年底,全市建设45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其中市城区8条、陆丰市14条、海丰县10条、陆河县7条、红海湾经济开发区4条、华侨管理区2条。
(三)建设阶段。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规划建设阶段,时间截至2025年底,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市45条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建设工作;第二阶段为提质增效阶段,时间为2026年至2027年,主要任务是巩固提升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建设成效,推动市场化运营。
二、建设内容
(一)加强绿化美化
1.提升乡村振兴示范带绿化美化水平。乡村振兴示范带全面推进“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推动沿线农村荒山造林工作,进一步提升示范带沿线绿化率。推进示范带“景区化”建设,以示范带沿线为重点区域,优先考虑将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湿地等生态景观节点纳入示范带沿线节点,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开展乡村片林、景观通道、庭院绿化、乡村绿道、休憩公园建设。持续提升示范带内山边、水边、路边、镇村边、景区边“五边”绿化美化品质,深入开展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四旁”植绿活动,充分利用村头巷尾、房前屋后的废墟、荒地、边角和闲置土地种植蔬菜、瓜果、花草、树木等,因地制宜建设小微公园、花园、果园、菜园和公共绿地等小生态板块,自然村建设“四小园”做到应有尽有。加强立体绿化美化,建设公共绿地和美丽庭院。
2.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裸露山体,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复绿;综合治理河湖水域,监测、监控水环境质量,河湖等各类水体达到相应水体功能区水质要求;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包撂荒地、恢复耕地促进耕地复耕复种,田园农田基本无连片大面积撂荒现象。
3.推进田园风貌美化。延续沙田、虾塘、果林、茶园、油茶林、桑基鱼塘等原有的田园肌理,保护农业开敞空间。推进连片种植乡土作物,形成连片农田景观。保护和修缮既有的田埂、沟渠等农业景观设施。对示范带内农业设施用房统一规划设计,实施标准化建设,且外观色彩、风格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按照“洁化、序化、绿化、彩化”的要求,充分利用乡土植物美化田园的机耕道,运用稻田、花海等自然元素,打造相映成趣、富有创意的生态生产新景观。在不破坏田园自然景观前提下,适当修建凉亭、观景台、栈道、步道等休闲观赏设施,营造趣味景观小品,丰富乡土田园景观。
4.推进河湖风貌提升。在保持原有的水网肌理下,用现代科学的方式,对水网河流进行疏通整治,保护自然驳岸。开展乡村河道两岸风貌整治和景观打造,提升绿化美化水平。结合树木、码头、古亭等建设公共活动空间,在满足防洪安全管理的前提下,鼓励沿河设置小型广场、亲水平台,配置座椅等设施,有条件的地区设置滨水漫步道、骑行道、跑步道。推动鱼塘改造升级。实施美丽渔港面貌提升行动,推动有条件的沿海渔港开展综合管理试点工作。
5.推进美丽廊道建设。按照“四好农村路”标准,开展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白改黑”,实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通三级公路,市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通双车道以上公路。结合“万里碧道”建设,有序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安全提升、景观与特色营造、游憩系统构建。对精品段的道路、建筑立面、景观小品、庭院等进行整体风貌提升,实现由单一景点向全线景观转变。精品段达到路面基本黑化、亮化,建筑外立面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彰显地域文化底蕴,景观小品和庭院精致美丽、植物搭配科学合理。在村民、游客活动较为集中的场地打造景观节点。景观节点应符合示范带主题定位和群众审美追求,做到因地制宜,简洁美观。廊道入口、沿线道路、重要节点使用统一的标识,标识在材质、色彩、外观设计、数量位置等设置上应合理有序,简洁美观。
(二)提升人居环境
6.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推进农村户厕、公厕、旅游厕所等建设管理,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农村公厕、旅游厕所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干净整洁和长期使用。
7.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推动示范带内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
8.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村庄黑臭水体整治,鼓励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与农田灌溉、渔业用水、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有机衔接,推动示范带内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基本消除村庄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
9.推进农房风貌提升。对示范带内农房风貌统一管控,加大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残垣断壁拆除力度,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违法占用农田建房,实现农房建设管理依法规范有序。以自然村为单位统一规范农房、园区、农村用房等建设改造标准,重点对外墙裸露房屋进行装修,对农房建筑进行修缮、美化,实现农房色彩、风格与村庄整体风貌协调。结合示范带主题,寻求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的结合点,打造具有汕尾地域文化特色的新时代乡村建筑风貌。鼓励新建农房使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新材料进行节能改造。支持新建和改建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汕尾特色农房”。
(三)完善设施服务
10.推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推动示范带内村内道路基本实现硬化,圩镇及村庄集中供水覆盖率稳定达到100%,基本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行政村邮站全覆盖,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加强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加强小城镇消防队站建设,建立村居微型消防站,健全和完善农村消防组织,提高消防隐患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农村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地等公共场所,因地制宜推进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就近提供避险和临时安置服务。
11.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能力,行政服务、农村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供销、农技推广、法律等社区公共服务健全便捷,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乡镇建设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村卫生服务站(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提供养老护幼、残疾照顾服务。开展乡村生活圈示范创建。推动在圩镇示范创建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商业服务为支撑,互助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为协同的农村社区服务圈,建设小城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推动开展乡村生活圈“新基建”,推进农村管理服务、基层治理数字化进程,探索乡村治理、教育、文化、医疗“数字化+”模式,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
12.加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旅游业特色村充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村旅游服务驿站等旅游接待设施。整合村庄闲置农房资源,进行业态配套和改造提升,打造民宿、农家乐等业态配套设施,丰富展示馆、体验馆等主题场所,支持旅游服务标准化、个性化、差异化发展。统筹推进乡村旅游导览标识系统、停车场、公厕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旅游配套的供电、供水、通信、交通、卫生、水利、安全、污水处理、垃圾收集中转设施。
13.保护与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与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历史资源。加大文物开放力度,利用具备条件的古建筑作为村史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坚持以用促保,活化利用历史建筑,探索保护与发展路径,让传统村落、古驿道等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乡村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实现永续传承。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培育乡村非遗传承人,支持乡村非遗相关的传承基地建设,推动乡村非遗融入现代生产生活。
14.推动乡村文化赋能。挖掘活化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充分运用文化产业形态,提升乡村文化开发水平和市场价值。通过创意赋能,按照“一乡一馆”“一乡一歌”“一乡一品”“一乡一艺”“一乡一景”等形式塑造独具当地特色的主题形象,促进示范带宣传推广、文创产品开发、农产品形象塑造。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创意设计、演出、节庆会展等新业态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鼓励各地发掘乡村传统节庆、赛事和农事节气,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培育地方特色节庆会展活动,以美景美食、乡风民俗、传统村落等为切入口,为乡村引流、导流。
(四)规范运营管护
15.健全管护机制。坚持“三分建、七分管”“运营是最好的管护”。推动在规划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同时,同步建立长效运营管护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施策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保障管护经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运营和管护,将村道养护、村庄保洁、供水、供电、信息、广播电视、防洪和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等纳入管护机制。发挥群众管护主体作用,鼓励村集体和农户筹资投劳承担基础设施日常保洁和维护义务,建立村民参与村庄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共管机制。
16.培育乡村运营主体。鼓励引入乡村运营师、乡村创客、农村职业经理人等多种形式的运营团队参与乡村文旅、农村电商、农业生产托管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运营、经营活动,带动科技、信息、创意、市场、金融等资源进入乡村,增强乡村造血功能。从返乡创业乡贤、村党员干部及有经济头脑的村致富能人中挖掘人才,提升其识别市场、整合资源、创造价值的能力,把本土乡村能人培养成经营主体。
17.加强运营管理。持续深化“龙头企业+农户”“产业基金+专业运营机构+项目”“乡村创客+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民等参与乡村运营,探索构建适地性、可持续、多元化的运营模式。推动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效的招商服务,择优精选运营主体。推动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运营主体签订规范合同,明确职责,强化共商共建。推动建立安全、秩序、服务、投诉等乡村运营管理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积极助力乡村运营,传播运营成果,依托行业平台发布运营产品信息,举办线上线下运营推广活动,促进乡村运营高质量发展。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引导乡村运营规范化发展。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的主体责任,统筹示范带建设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订详细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县(市、区)领导+部门+镇(街)+村”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相关责任,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镇(街)、村深度参与,做到部门间协调、上下间联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发挥财政主导作用,各县(市、区)统筹利用好涉农资金、自身可支配财政收入和相关部门资金保障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统筹用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引导国有资本投资,发挥好驻镇帮镇扶村机制,鼓励国有企业结对帮扶乡村,引导镇企、村企结对联合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达到双方共赢目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利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的政策优势,广泛发动爱心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鼓励放大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在不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风险池等多种方式撬动各类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
(三)完善土地保障。各地支持乡村振兴的新增建设用地应优先支持示范带内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家庭手工业、体验农业和创意农业等各类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各地应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完善闲置宅基地、农房、村集体仓库和废弃学校的租赁、置换、退出等盘活利用的实施路径,鼓励挖潜盘活、依法流转、复合利用,简化审批流程。加强乡村振兴用地综合政策指导,综合运用点状供地、拆旧复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列入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目标化责任制考核,实行严格的验收机制,倒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结果导向,对各地各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落实奖惩机制。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健全完善协调、督促、指导、推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地各部门把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附件
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谋划建设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