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 专题 > 已归档专题 >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专栏
市农业局市公安局联合制定打击农业违法犯罪和开展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协作工作制度
2018-07-19 15:43          来源: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为推进我市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效快速严厉打击农业违法犯罪和开展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7月18日,我局和市公安局联合研究制定《打击农业违法犯罪和开展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协作工作制度》,并成立了协作组,加强两部门的协作,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协作组召集人由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石兰和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志刚担任,成员由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协作组主要承担执法协作联动日常工作、加强案件和执法信息交流、负责两部门案件及线索移送、交流与共享情报信息的职责。

协作工作制度进一步规定了两部门之间的工作任务:

一是协作组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交流总结打击违法犯罪和开展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双方在工作中的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

二是协作组应掌握、汇总和分析全市农业违法犯罪和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情况,总结农业违法犯罪和农业领域涉黑涉恶的特点、规律、手段,研究其发展趋势,提出预防和打击农业违法犯罪和组织开展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对策和措施。定期互通情报和案件信息,充分发挥农业部门农业专业技术优势与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技术优势。

四是协作组应根据上级交办或实际需要,依法按照程序规定组织两部门对全市重大、复杂的农业违法犯罪案件开展联合督导督办,组织、协调联动执法、信息交流,提高部门协作的效率;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等宣传活动,通报典型案例。

五是加大对两部门执法人员的专题培训,结合农业违法犯罪的特点,针对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法律适用建议,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统计代码: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Baidu
map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