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尾市农业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机管理部门,市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落实《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方案》(汕安 [2017]16号)要求,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提升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针对农业行业的农机、农药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制定了《汕尾市农业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汕尾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汕尾市农业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方案》(汕安 [2017]16号)要求,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提升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结合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针对农业行业的农机、农药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以预防和减少农业生产事故为中心,强化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加大隐患治理,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力争达到以下目标:严格控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切实将“六个一”落到实处;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检测、驾驶人考试装备;开展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建立全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探索农机保险补贴制度,鼓励支持农机安全生产互助组织有序发展。全市农药安全生产达到以下目标:执行农药生产许可审批制度,严格把关行业准入,提升农药生产总体水平;有效落实农药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完善机制,强化监管手段,有效预防安全事故;提升用药水平,有效遏制农药使用重特大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政府、行业分工负责的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乡镇政府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落实农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二)保障农业安全投入,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依法保障农业安全投入。一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配备必要适用的农机安全检验、事故勘查、培训考试等装备设备和车辆,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检测、驾驶人考试装备,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改善农机安全监管手段。二是加强农业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农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三)构建监管长效机制,深化“平安农机”创建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区)、乡(镇)、村和户为载体,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和农民群众安全意识,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基层特别是乡村两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
(四)加强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按照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规定,开展本市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经营许可条件核查审批,规范程序,引导经营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经营人员素质及业务水平,严格落实经营场所条件要求,把好行业准入关口,提高经营水平。
(五)加强农药监督管理
加强农药从生产到使用全程监管,排查农药在生产、流通、仓储、使用过程中安全风险隐患,积极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引导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规范开展生产经营,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农药经营者、使用者规范经营、使用农药,落实主体责任。
(六)强化农药使用服务指导
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法规、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等相关知识,增加农药使用者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强农药使用服务指导,防止滥用农药、随意加大用药量、不在安全间隔期采收等违规用药行为的发生,不断提高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水平,保障农药使用安全。
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各级农牧部门要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规划实施中的协调管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将规划实施效果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加大失职追责力度。
(二)开展安全检查,强化牌证管理
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联合公安、安监上道检查,抓好农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排查整改农机事故隐患。严把牌证核发关,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给未经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跨行政区域、委托中介发放牌证。
(三)实行农药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强化产品溯源管理
《农药管理条例》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要求农药产品必须标注二维码。通过许可管理,落实信息码制度,加强信息码管理,切实强化农药产品溯源管理。
(四)开展农药安全生产检查,排查生产安全隐患
组织农药生产企业开展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求企业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彻底整改,确保生产安全;通过组织调查统计,了解市内农药生产和使用情况,列为重点对象重点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保障产品流通环节安全
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指导经营者安全合规经营农药;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省农业厅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的布局规划,配合省农业厅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加强对高风险农药监督管理。
(六)加强农药使用指导,保障农药使用安全
结合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组织开展农药使用服务指导工作,制定培训计划,组织植保、农技机构免费培训农药使用者,提高农药安全使用水平。通过建立农企合作共建示范基地、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研究示范点等方式,推广新型农药及新技术,提升装备、科学用药水平,提高农药利用率,实现农药减量控害,降低农药使用安全风险。对农药使用药害、抗性、农产品残留、农业生态环境影响、人畜健康安全等情况进行密切监测,统计全市农药安全使用情况,加强农药风险监测。
(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农民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农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农业安全生产知识,推动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农户,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