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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汕尾市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7-08-19 15:01          来源: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关于开展2017年汕尾市农业植物检疫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林水利局:

根据工作部署,省植保植检总站定于今年9月组织开展全省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为贯彻落实省植保植检总站有关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的工作要求,现将《2017年汕尾市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汕尾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8

 

 

抄送:广东省植保植检总站。

2017年汕尾市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根据省植保植检总站有关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的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79130日。

二、宣传主题

全省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优服务 重创新 强检疫 保安全”。通过开展宣传月活动,全面提高各级植保植检机构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引导行业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植物检疫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农业植物检疫工作成果与意义。围绕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推动种植业转型升级,宣传农业植物检疫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重大成果和实施植物检疫的必要性。

(二)宣传农业植物检疫行政许可法律法规。重点解读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农业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等相关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目的意义、规范要求、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

(三)宣传农业植物检疫基本常识。普及植物检疫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识别及防控知识等。

(四)宣传农业植物检疫尊法重信典型。大力宣传农业植物检疫尊法重信单位和个人,强化主体责任,鼓励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植物检疫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举办特色活动。除媒体宣传、现场咨询等常规活动外,各级植保植检机构可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当地农业发展需求和检疫工作重点任务,改进活动形式,集成优势资源,举办各具特色的活动。

(二)延伸宣传层级。宣传月期间,各级植保植检机构要制定宣传方案,同时做好督促指导,层层推进,确保植物检疫宣传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三)构建宣传平台。各级植保植检机构要以本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创新宣传理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构建农业植物检疫宣传自媒体平台,提高宣传的时效性和可读性,吸引社会公众的关注。

(四)组织知识培训。各级植保植检机构要对基层农技人员、种苗生产调运企业和农民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培训,提升宣传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级植保植检机构要高度重视植物检疫宣传工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并投入精干力量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各级植保植检机构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充分借鉴往年经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828日前报我局。

(三)做好总结。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级植保植检机构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于930日前将总结材料连同汇总的植物检疫宣传月统计表(见附件)报我局。

联系人:刘丽敏,联系电话:0660-3289958,电子邮件:gdswcbz@163.com

 

 


附表:

 

2017年汕尾市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市、县(市、区)

是否成立领导小组

电台

宣传

(次)

电视台宣传(次)

报刊

宣传(篇)

校园

宣传(次)

自媒体

平台

(个)

宣传

视频

(条)

手机

短信(条)

张贴

标语(条)

发放

资料(份)

出动宣传车

(车次)

巡回宣传(次)

宣传点(个)

宣传栏(块)

培训

(次/人次)

现场

咨询

(次/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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