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汕尾市农业局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18年汕尾市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治发〔2018〕1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2018年汕尾市农业局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农业局
2018年4月26日
2018年汕尾市农业局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市 委七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根据市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18年汕尾市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治发〔2018〕1号)文件精神,做好2018年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工作,进一步扩大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成果,结合本委实际,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 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 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整治对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整肃“为官不为”等突出问题高压态势,推动广大党员干部队伍作风进一步转变、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促进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把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局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各项整治措施落实。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活动,由“一把手”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强化整治政务环境和作风突出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政务环境和作风突出问题。(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抓深抓实抓细作风建设。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按照结合本科室、本单位职能,围绕整治重点,组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专题学习活动,认真对标中央、省和市关于作风建设新精神新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查摆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釆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整改。特别是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确保本科室、本单位工作落定到位、政令畅通、工作任务按时按质要求完成。(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落实负责制订本部门整改措施并报办公室汇总)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持证亮证上岗,依法按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制定规范的栽量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此项工作由局农业综合执法科(支队)牵头,政策法规科、种植业科、植保科、监管科、监理所、种子站等相关科室负责落实)
(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行政审批标准化为抓手,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大力压缩办理时限。(此项工作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落实)
(五)推进政务环境长效机制制度建设。要针对政务环境和作风突出问题,狠抓制度创新完善,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用的机制制度。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理顺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层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着力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形成严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和处理机制,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建立健全廉洁自律机制,落实加强“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规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六)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具体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 执行情况,作为全局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继续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要节点,紧盯隐形变异、改头换面问题,重点治理收送“红包”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以良好家风带民风、促政风;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制度意识,始终保持拒腐防变的警惕性,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共同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巩固和维护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七)严格干部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制度,全面从严管好队伍。制订建立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方案,综合运用谈话提醒、诫勉谈话、责任约谈、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处理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落实)
(八)进一步用好“曝光台”。根据市纪委安排,实行统一内容,同步曝光、定期更新,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局党组书记对全局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管部门具体负责抓落实,以科室为单位,深入排查本部门作风和政务环境存在的问题。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4月28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整治办,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后第一个月5日前向市整治办报送工作小结,12月15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市整治办。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送办公室汇总。
(二)统筹兼顾,有序推进。把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行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发力深化政务整治,全面推进政务环境的根本性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