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广东省农业(不含渔业渔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会议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范永锋主持,局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与屠宰管理科、种植业与植保植检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等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会。
《指导目录》重点从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确立执法事项共194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176项,行政强制事项18项。每个执法事项均包括职权类型、事项类别、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主体等内容;尤其是对同一事项名称的不同分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执法名称简明精炼,实施依据完整、清晰、准确,是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履行执法职责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会议要求,《指导目录》指导性和操作性很强,全市农业执法人员要按事项类别学、按责任层级学、按工作重点学,推动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打开新局面、迈上新台阶、树立新形象,让农业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成果落地生效。一是要认真学习,原原本本、逐条逐项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指导目录》明确的执法事项,学懂学深学透,真学真会真用。二是要准确把握《指导目录》的精神和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管,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优化执法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抓好贯彻落实。三是要将学习《指导目录》作为执法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和个人执法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通过系统深入地学习,切实解决执法人员不敢办案、不会办案、不愿办案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