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主动作为,严格执法,主要从四方面开展农业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和属地监管责任。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建立健全了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科教、执法、种子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科教部门承担转基因作物研究试验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种子部门承担转基因作物研究试验审定和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执法部门承担转基因作物违法案件查处。重申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转基因作物的监管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要求各地按照职责分工,做到强化执法检查、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监管任务、强化信用管理“四个强化”。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抽样送检责任。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8]143号)要求,市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细化了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监管工作事项、主体对象及阶段性推进任务,先后二次联合陆河县农业局前往陆河县生宝种养公司番木瓜种植基地开展了番木瓜样品抽样送检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局也认真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番木瓜种植情况调查摸底,主动落实监管责任。
三是结合常态化执法检查,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各级农业部门积极落实年度工作任务,主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开展了对全市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抽查,据统计,全市上半年共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1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在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按要求向省厅报送转基因监管信息、案件查处月报表。
四是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知意识。各级农业部门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等项目实施,积极开展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基础知识为重点的科学普及宣传活动,加大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基础知识、技术优势为重点的科学普及,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各地共开展转基因科普宣传活动4场(次),接受群众咨询450多人次,发放《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手册》《理性看待转基因》等宣传读本、资料1100多份(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