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流到海丰县督查农药经营许可工作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也已公布并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为检查督导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全面有序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办证工作,7月24日,市农业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林俊流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到海丰县督查农药经营许可工作。林俊流详细了解海丰县农药经营许可办证工作进展情况后,强调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我市目前农药经营许可办证进度较慢,省农业厅在《通报》中已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各地必须加快许可办证进度,特别是尚未开通受理窗口的县区,应尽快开通受理窗口,为符合条件的农药经营者核发经营许可证;二是各地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农药经营许可办证工作,把它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生态持续向好的重要工作来抓;三是严格农药经营许可条件要求和资格审查,《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农药经营者的资格条件有明确的要求,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应当对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可到实地核查,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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