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是休渔期,而汕尾港内依然有忙碌的身影。穿着制服的执法人员登上船舶,仔细查看船舶的牌照、功率和定位仪等,并向渔船所有者询问疫情防控相关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市农业农村局携手地方党委政府,5月以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全力做好海上境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真正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汕尾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支队长陈焕伟介绍:当前是休渔期,渔船已经回港,在渔港封闭式管理取得阶段成效的基础上,正好可以集中执法力量打击“三无”船舶,清除海上船舶监管盲点,不让境外疫情有可乘之机。当天,全市共出动执法船艇19艘次,执法车辆71车次,参与人员921人次,检查船舶330艘次,查扣“三无”船舶68艘,有效地化解了海上境外疫情输入的风险。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印发了《关于印发涉渔船舶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
“十条措施”从多个方面防控海上境外疫情输入,包括:重点海域设置电子围栏、严格监管外市籍渔船进港、执行免休渔船和港澳流动渔船“定人联船”制度、加强渔港检查点管理、迅速完善“港长制”、劝离违规休渔港澳流动渔船、严打违规接驳人员的船舶、通导设备整治、落实镇(街道)主体责任等内容。
随着疫情防控新形势的出现,为进一步织牢防控网,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汕尾市实际情况,在“十条措施”的基础上,再推出了6条措施,并深入贯彻执行:
一是落实渔港封闭管理,实施“物理隔离+港口视频监控+AIS轨迹监控”等综合手段。要求6月1日前全市所有渔港、渔船集中停泊区实行港嘴物理式封闭管理,通过视频监控实行24小时管控,对免休渔船进出渔港必须逐船检查。严禁外市籍国库渔船和港澳流动渔船进入汕尾市渔港,坚决劝离违规停泊的139艘外市籍港澳流动渔船,确保在6月15日前全部离港。严格管理涉渔乡镇船舶。要求6月1日前将涉渔乡镇船舶就近停在渔港封锁线内,无法停靠到封锁线内的涉渔乡镇船舶,就近在岙口吊装上岸。
二是落实属地和部门责任。自即日起至6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渔港“港长(岙长)制”和渔船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进行整改,切实推进渔港常态化管理。
三是全面打击“三无”船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一打一拆三整治”专项行动,结合伏季休渔执法工作,组织对辖区“三无”船舶进行全面打击,深入排查、严格查处,涉渔乡镇船舶假牌、套牌问题,发现一艘拆除一艘。
四是对全市所有免休渔船实行定人定船深入核查,实行“八个一”专项整治工作,即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举办一期安全学习培训班,配备一批卫星通信设备,部署一次船载终端专项检查,签订一份《渔船服从管理承诺书》,张贴一张警示标语,开展一次网具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律严查。
五是严查违规关闭AIS的问题。继续落实渔船通导设备使用情况每日一报工作,对未按要求使用AIS系统或者北斗定位中断的渔船实施“零容忍”措施,一旦发现相关违规情况从严调查处理,休渔结束后一律禁止其离港处理。
六是推动信息化管理。全面更新渔船管理相关系统中的数据信息,确保6月15日前落实到位。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汕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以“严、快、硬”态度深入实施16条措施,防控海上境外疫情输入。针对休渔前期海上疫情防控工作,该局印发了《休渔期前后港澳流动渔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重点针对休渔前渔船集中回港、船员集中上岸的现象,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严防死守。“定人联船”制度+“网格化”管理,确保了所有应休港澳流动渔船均回港休渔。休渔伊始,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借助休渔期间渔船集中回港的有利时机,开展渔港安全整治工作,提升了渔船规范化管理水平。
据统计,休渔以来,全市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船艇305艘次,执法人员2071人次,核查1960艘休渔渔船在港情况,查获违规作业船舶146艘,查扣“三无”船舶136艘,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防范了海上境外疫情输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