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军副市长率督导组到陆丰市、市城区检查商渔共治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9月25日—26日,林军副市长率督导组到陆丰市、市城区检查商渔共治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组一行采取“听、查、询、议”等方式,深入甲子港、汕尾港、渔业码头、渔船、渔区等地,全方位开展安全督导检查。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假期水上安全防范,林军要求:一是要对辖区内所有渔船持续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马上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禁止出海生产,确保“不安全、不出海”。二是要落实“港长制”,各地要完善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和对策措施,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三是要做好渔船消防设备配备检查工作,加强对船舶机舱、厨房、起居室等火灾易发点消防设备配备及安全隐患排查。四是要继续打击整治“三无”船舶,严厉打击渔船违法违规作业,督促船东、船长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林军强调,对中山渡口存在涉渔乡镇船舶非法载客的现象,属地乡镇、街道要会同海事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强化排查整治,加强安全监管,严防渔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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