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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活动消费券(汕尾)参加商户名单的公告
2022-12-05 17:20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 年“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活动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028号)要求,为促进我市乡村休闲消费,激活“近郊游、乡村游、周边游”消费市场,发挥消费对经济拉动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将举办2022年“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消费券(汕尾)发放活动,计划于2022年12月发放总规模180万元乡村休闲消费券,现公开征集相关商户企业参与本次活动,具体如下:

  一、商户征集条件

  在汕尾市注册登记的乡村休闲经营主体和商户。包括市级以上农业公园、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民宿、乡村露营地、乡村休闲园区、乡村餐饮商户、乡村休闲农庄、龙头企业产品销售点、乡村产业手信商户、乡村研学基地等,涵盖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经营主体。

  二、消费券种类及补贴额度

  消费券种类共4种,其中乡村住宿类、乡村餐饮类、乡村旅游门票类补贴额度不超过30%;农产品采购类补贴额度不超过20%。鼓励参与商户叠加开展折扣让利活动。

  三、活动时间

  1.报名时间:第一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第二批至12月18日前,可陆续报名,并按程序分批审核通过后纳入。

  2.发券时间:第一批消费券发放在2022年12月14日到16日,第二批消费券发放在2022年12月21日到23日。

  四、报名要求

  1.遵守规则。及时填写《报名商户申请表》并签署活动参与承诺。

  2.遵纪守法。商户企业须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证照齐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线下实体经营场所。有下列情形的商户企业,不支持参与消费券的发放:纳入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市监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或近三年内在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市监领域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它经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商务、市监部门审议不予支持的情况。

  3.诚信经营。不得采用先涨价后折扣、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优惠,以及恶意“薅羊毛”等行为。

  五、参与流程

  涉及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经营,且有意向参加此项活动的主体,请填写并在报名截止时限内将《报名商户申请表》(详见附件,含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邮箱(swxccy@126.com)。相关主体同时应主动联系“微邮惠”业务联系人进行对接(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对接城区联系人,华侨管理区对接陆丰市联系人)。

  汕尾市办理“微邮惠”业务联系人名单:

  1.城区:林思臻,联系方式:0660-3280922

  2.陆丰市:肖炳汉,联系方式:0660-8883060

  3.海丰县:洪晓强,联系方式:0660-6682480

  4.陆河县:黄俊霖,联系方式:0660-5527218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本次活动的商户积极报名,填报《报名商户申请表》(附件),报名第一批商户于12月9日前将附件表格(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wxccy@126.com,之后至12月18日前,可陆续报名第二批。

  (联系人:黄同志,电话:0660-3289995)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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