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对我支队清理定置网项目组织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渔政总队汕尾支队清理定置网项目。
二、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询价公告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公示期内携带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到我支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可在我支队领取《工程造价审核书》,按要求进行项目报价。
三、采购上限金额
人民币肆拾柒万叁仟陆佰柒拾捌元零捌分(¥473,678.08元)。
四、项目内容
1.服务期限: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有关具体事宜由采购方提前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向供应商进行通知,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方提出的时间、地点、船只和人员配备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
2.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项目目标:完成不低于14万米违规定置网清理取缔工作。
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内容及项目实施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报价函》(附件1)格式报价。
2.相关工具设备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执行项目的相关船艇必须是在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登记的合法船艇,并按要求配备相关船员,严禁使用“三无”船舶或聘用无船员证书的人员登船作业。
3.验收要求:清理完成后,双方派代表前往现场,对清理情况进行验收。
4.包干方式和包干范围:本项目实行包干,不允许转包、分包。范围包括违规定置网清理、转移上岸、网具存放、网具销毁等内容。包人工、材料、机械、用水、用电、通讯设施,并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其它未知因素而产生的费用和相关服务的方式进行总包干。
5.付款方式: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全额的正式发票,采购方收到供应商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七、供应商需提供文件资料
1.报价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资格审核后,将以上资料密封送我支队。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21年5月21日15时。
2.地点:汕尾市城区海滨路110号广东省渔政总队汕尾支队四楼会议室。
3.联系人:缪先生,联系电话:0660-3259020。
附件:报价函
广东省渔政总队汕尾支队
2021年5月17日
附件:
报 价 函
广东省渔政总队汕尾支队:
经研究,我公司作为报价单位,愿按照询价公告要求,以总报价 承接广东省渔政总队汕尾支队清理定置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