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7批)的通知》(汕财农〔2020〕76号)要求,为做好市级益农信息社示范社的申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汕尾市市级益农信息社(B类)示范社项目。
二、绩效目标
通过市级益农信息社示范社示范带动益农信息社建设和运营。
三、资金支持方向
扶持建设海丰、陆丰、陆河3个县,每个县各2个市级益农信息社示范社,每个市级益农信息社示范社项目资金3万元。要求申报单位要满足以提供电子商务、培训体验类服务为主,以公益服务、便民服务为辅的基本要求。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条件,避免重复建设。市级益农信息社示范社要符合“六有”标准,即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市级益农信息社示范社需指导村级益农信息社开展“粤农优品”认证工作,能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品牌形象宣传;能对接当地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涉农主体,开展信息进村入户服务;能对接当地的农产品收购商、批发市场、超市、电商等农产品销售渠道,为农产品销售开拓渠道;能对接当地的大宗农产品物流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包装企业等,完善农产品全产业链配套服务。同时负责协助组织辖区内益农信息社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协助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落实涉农政策,承担或指导益农信息社开展便民服务。
四、扶持对象及条件
市级益农信息社示范社。我市范围内依法登记、合法经营,符合市级益农信息社示范社项目扶持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制度比较健全,管理和财务比较规范,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实力。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并将相关佐证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
(二)有关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专家组将采取评分推荐方式遴选出6个市级益农信息社示范社,经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遴选出的6个市级益农信息社示范社承担项目实施。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有关证明材料、农产品网上交易情况、项目实施前现状照片。申报书电子文档可在汕尾市农业农村信息网-公开栏//www.envoykitchen.com/swny下载。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市农业农村局407室,电子文档同时发至邮箱:swjpncp@163.com ,联系人:陈晓慧,电话:0660-3289908)。
(五)申报时间
提交纸质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