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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项目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2024-02-06 17:33          来源: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为适应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要求,创新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农业农村项目评估、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参谋指导作用,严格项目评审、招投标、验收等环节程序,提高我市农业农村项目管理质量。根据《汕尾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汕农农办﹝2024﹞2号)我局拟征集农业农村有关专业专家,建立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农业农村项目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种植、畜牧(含兽医、饲料)、渔业、农田水利、农业农村财务、农业农村信息工程(含农产品检验检测、农业机械化、农业农村基建、农业农村规划)、农业综合(含农村能源、农业环保、农业农村政策服务、农业农村人才评价)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的技术人才。

  二、征集对象

  市内外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中介机构、企业等专业人员。

  三、入选专家库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治学严谨,能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二)具有丰富的业务工作经验,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取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年龄在65岁(含)以下;

  (三)熟悉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相关业务有关政策规定,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论证、咨询、指导等工作职责有参加相关工作的时间、精力和能力,具备参加项目评价工作的能力,能够独立出具评估、评审意见;

  (四)本人愿意参加农业农村项目招投标、申报、检查、督导、验收等相关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四、材料报送

  (一)各类专家填写《汕尾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农业农村项目专家库专家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复印件。报送工作原则上由专家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

  (二)专家征集申请材料请于2024年2月20日前报送我局审定入库。

  (三)材料接收事宜。申请材料可报送纸质材料,也可将申请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纸质材料接收地点:汕尾市城区鸿顺路市农业农村局六楼605室。

  扫描材料接收邮箱:swzykjk@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陈文川,0660-3289958。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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