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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方案
2015-05-19 13:51          来源: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品牌象征着品质,代表着产业发展的成熟度,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标志。发展农产品品牌必将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满足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也必将有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化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就农产品品牌建设发表重要论述,指出“品牌是信誉的凝结”,“要大力培育食品品牌,用品牌保证人们对产品质量的信心”,“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知名品牌”。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业品牌化建设。胡春华书记和朱小丹省长多次强调要探索广东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从广东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走高新、高效、精细、优质的发展路子,积极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邓海光副省长在2015年全省农业工作会上明确要求注重农产品品牌经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省农业厅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加强品牌建设。在今年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上,把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作为我省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部署开展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

二、活动目的

我省位于南岭以南、南海之滨,有着特殊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人文环境,农产品呈现出丰富的地方特色、季节性特点和岭南文化内涵。近年来,我省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涌现出了一批荣获广东省名牌(农业类)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公用品牌产品,浓郁地方特色产品和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创新产品。

当前农产品市场竞争已从价格竞争、质量竞争逐步走向品牌竞争,拓宽农业品牌发展思路,推进农业品牌战略实施,成为广东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

开展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是我省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上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评选推介活动,从我省食用农产品中,推荐和评选一批承载岭南文化、体现广东特色、展现现代农业科技成果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形成首届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单,开展全方位专题宣传推介,探索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农业品牌培育、保护和推广的道路,推动我省农产品品牌战略的顺利实施。

三、组织机构   

由省农业厅牵头、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海洋渔业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农垦总局、省贸促会、省社科院、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共同发起。

设立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委员会,发起单位负责人担任评选委员会成员。邀请著名农业专家、经济学家、食品行业专家担任技术顾问,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并根据申报产品类别下设对应的评审专家小组。委托社会中介制定各项工作实施计划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申报条件

名特优新农产品指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优良的品质、深远的历史影响、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农产品。

“名”—指广东省、市、县培育认定的品牌农产品。

“特”—指在特定区域内生产加工、特色鲜明的农产品。

“优”—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食用农产品:产品品质达到国家、省、市农业行业优质产品标准;经过省部级专业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曾在国家、省、市、县各机构组织的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上获得奖项的产品。

“新”—指应用新技术、新品种等成果生产加工的农产品。

符合上述特征的产品,都具备申报条件。同时,对申报主体作如下特别要求:

1.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主体是地方政府、农业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经营专用品牌申报主体是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

五、评选过程

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的评选过程由申报、推选、评审、审定、公示、发布六个环节组成。

(一)申报

申报主体在“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进行注册,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二)推选

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组织专家对参选产品进行评价,推选出本地区名特优新农产品参评。

(三)评审

评审环节由专家评审、市场满意度调查、公众评选、媒体评选四部分组成。

(四)审定

评选委员会对首届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单进行审定。

(五)公示

在各主要媒体对首届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取消的名单,按评审结果排序递补。

(六)发布

在11月召开的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上正式发布首届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单,并组织入选产品现场展示。

六、宣传推介

(一)全方位媒体宣传

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宣传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包括预热、启动、活动全程一系列宣传,建立推介专栏、专版,全方位展示我省品牌建设情况,显著提升省品牌农产品在社会各层面的认知度。

(二)专题推介活动

在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巡回开展推介活动。

开展产销对接、网络博览会、流动现场展览、农产品网上行、电子商城、产品体验、参加现代农业博览会、名特优新农产品摄影比赛展览等多样性宣传推介活动。

(三)高峰论坛

邀请国家及省农业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媒体代表、企业代表就我省农业品牌建设、宣传推广、产业集群发展等进行交流研讨。

(四)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推介展示

结合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的召开,开展综合性大型宣传推介活动。

七、时间安排(2015年3月-12月)

(一)前期准备

3月,制定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方案,发布申报指南,确定评选细则,修订推选评价体系,制定宣传推介方案。

(二)活动启动

5月中旬,印发活动通知,举行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启动仪式。

(三)现场推介

5月中旬至10月下旬,21个地级以上市结合本地农业推广活动,开展广东名特优新农产品地市巡回推介宣传,组织发动本地涉农企业参与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

(四)开展申报

5月中旬至8月下旬,开展网络申报,同期媒体开展活动预热,在省市报纸、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及农业系统等各大网站,同一时间分阶段多次发布活动启动消息及广告,刊登评选活动方案等,加强对评选地区、事业单位、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宣传发动。

(五)评审准备

8月下旬,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申报产品进行合规性审查。

(六)地市推选

由省厅统一组织,地市农业局推荐地方专家对参选产品进行评价推选,形成各地市名特优新农产品推选产品名单,10月下旬完成。

(七)专家评审

5月上旬,组建评审专家组,通过网络系统集中评审与现场抽检考察相结合方式对产品进行评审。

(八)满意度调查

8月,由第三方机构对每个申报产品开展市场满意度调查。

(九)公众评选

9月至10月,启动网络投票,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体验和公众评选。

(十)名单审定

11月初,评选委员会对首届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单进行审定并公示。由省市报纸、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及各大网站,发布候选产品名单和相关信息,对候选产品及相关生产企业进行专题报道。

(十一)结果公布

11月下旬,在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上发布首届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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