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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汕尾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6-28 12:37          来源:           发布机构: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关于开展汕尾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林水利局)、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厅的工作部署,“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组织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成一批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打造一批名牌、“三品一标”农产品,探索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模式,培育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精神和省农业厅的工作部署,我市将组织考核认定创建一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被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将列入我市农业项目库,作为推荐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创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备选园区。为做好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考核认定工作,请各县(市、区)根据《汕尾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评定标准(试行)》(见附件),认真开展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初评工作,并将初评达标的候选现代农业产业园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将组织考评组对候选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考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省级以上农业专业合作社),可以联合体申报。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或联合体),向所在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进行筛选、审核,择优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联合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申报。

三、材料要求

(一)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联合请示文件;

(二)汕尾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考核评分表;

(三)项目申报书:根据产业园概况、投资规模、发展现状和成效、当地政府的工作措施、未来发展的规划目标、实现目标面临的困难和不足等,并结合《汕尾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评定标准(试行)》进行编写;

(四)相关附件和佐证材料。

四、申报数量

海丰县、陆丰市各2个,城区、陆河县各1个。

五、时间要求

请各地在2017年8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市农业局发展计划科,电子版请发至swsfjk@126.com。

 

附件:1、汕尾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评定标准(试行)

      2、汕尾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认定评分细则

      3、汕尾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考核评分表

          4、汕尾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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