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情况通报
为切实推进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9月11日,我局组织3个督导组,由局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县(市、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从3个督导组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海丰县作为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试点县已完成任务,其他各县(市、区)召开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动员大会,成立领导机构,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镇(街道)。陆丰市组织举办培训班,印发培训资料200份;陆河县组织举办培训班、印发培训资料300份;华侨管理区印发宣传资料600份。
全市各县(市、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虽然已经启动,但进度比较缓慢,陆河县、华侨管理区两个县(区)技术支撑服务单位还没确定,陆河县专项资金还未到位,华侨管理区还没落实专项工作经费。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8〕524号)要求,各地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外业实地勘查、11月底前完成公示公告、签订管护协议、竖立标志牌、12月底前完成数据库建库和自查验收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及早确定技术支撑服务单位,确保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按实施方案进行,按时按质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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