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有力有序推进创新攻关的“揭榜挂帅”体制机制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若干举措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汕委人才通〔2022〕1号)文件要求,经我局前期调研、收集和组织专家评议,初步遴选出榜单项目1个(见下表),现对外公开发布,诚邀省内外符合条件的优势科研团队踊跃揭榜。具体事项如下:
一、揭榜条件
本次发布的榜单,省内外符合条件且具有研发能力的创新主体均可主动揭榜,经技术需求企业(以下简称需求方)和揭榜方对接并达成合作协议后,组织开展相关技术攻关任务,项目研发经费由需求方提供,市财政资金提供相应研发费用补助。
揭榜方无单位注册时间、地域(省、内外均可)等限制条件,揭榜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等门槛要求。揭榜单位应同时符合揭榜的共性条件和单个榜单的个性化要求。
揭榜方为市内、外具备技术攻关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或研发型企业,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发榜项目提出的任务;
2.具有良好的科研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能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
5.承诺项目取得的成果在发榜方进行转移转化;
6.揭榜方不能为需求方企业全资或合资控股的研究机构及科技型企业。
二、揭榜流程及要求
(一)工作流程
1.材料填报。揭榜方围绕榜单内容填写相关技术需求揭榜申报书,组织编制项目揭榜方案,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
2.对接磋商。由需求方与揭榜单位进行接洽,并就技术需求、任务目标、项目实施、经费拨付、成果权属及收益分配等细节进行磋商。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由需求方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合作意向书;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则该榜单废止。
3.签约立项。拟立项项目经市农业农村局审议、公示后,由农业农村局组织揭榜方、需求方进行签约立项,三方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立项后,需求方、揭榜方分别按项目任务书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
(二)相关要求
1.揭榜方、需求方在技术攻关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相关部门将全程跟踪和督促监管,并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行为人的相关责任。
2.揭榜申报书中的揭榜方案应在榜单要求的预期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项目任务书中研发内容不得少于榜单要求的研发内容。
3.提交揭榜申报材料时,无需归口管理单位或属地管理单位推荐,由揭榜方对揭榜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出具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的单位诚信承诺书。联合揭榜的需提供合作协议作为附件资料一并提交。
4.揭榜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如涉密的,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5.所有申报材料经揭榜方加盖公章,并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后,制作成1个文件夹,将文档标题统一为“榜单名称+揭榜单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揭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坤霖
邮 箱:nydb909@163.com
电 话: 0660-3289966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0日
企业技术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