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序号 | 事项类型 | 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法律依据 | 提交审核材料 | 提交科室 | 审核内容 |
1 | 行政处罚 | 1.责令停产停业的; 2.吊销许可证件的; 3.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等价值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等价值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 4.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5.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6.认为应当进行审核的其他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决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72、73、75、76、77、78、79、80、81、87、88条; 3.《蚕种管理办法》第31、32、33、34条; 4.《植物检疫条例》第18条; 5.《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第25条; 6.《农药管理条例》第52、53、61、62、63条 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2条; 8.《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28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23、24、26、27条; 10.《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51、52、53、54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36、37、38、39、42、43、44、46、47、48、65、68、69条 12.《兽药管理条例》第56、57、58、63、64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75、76、77、78、79、80、82、83条; 14.《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30、31、34条; 15.《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49条; 16.《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第19、20条; 17.《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24、26、27、28、29条; 18.《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第23、24、25条; 19.《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54、55、59条;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9、50、51、54条; 21.《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3、4条; 2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27条; 23.《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25、27、28条。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 | 执法科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事实是否查清; (三)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行政执法决定是否适当; (六)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七)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八)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九)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十)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2 | 行政许可 | 撤销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31、53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24条;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15、16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16、18条; 7.《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13条; 8.《兽药管理条例》 第22、35条; 9.《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10条; 10.《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11条; 1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6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42、46、51条; 13.《农药管理条例》第24条; 14.《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9、21条;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13条;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3条;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4、7条; 18.《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4条; 19.《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28条; 20.《植物检疫条例》第3、7、8、10、11条。 | 1.许可承办科室对撤销许可项目审查情况说明; 2.许可承办科室及分管领导意见;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 | 审批科 | (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主要事实依据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二)撤销行政许可是否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三)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损害; (四)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 | 适用听证程序作出的 | 《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核审办法》第9条 | 1.许可承办科室办理的材料; 2.许可承办科室及分管领导意见;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 | | (一)程序是否合法; (二)许可的申请材料; (三)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 | 其他有争议的行政许可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 | 1.书面异议材料; 2.许可承办科室对许可项目审查情况说明及决定依据; 3.许可承办科室及分管领导意见;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 | | (一)程序是否合法; (二)争议事项和问题的事实情况; (三)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3 | 行政强制 | 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查封的 | 1.《行政强制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 3.《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八条 6.《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7.《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拟制的查封扣押类文书;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 | 执法科 |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四)是否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五)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七)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 | 认为应当进行审核的其他重大、复杂的行政强制决定 | 《行政强制法》 | | | |
4 | 其他 | 将违法行为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 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 | 执法科 | (一)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二)认定的事实、证据; (三)法律依据; (四)执法程序;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 |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 《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核审办法》第九条第七项 | 1.相关文书材料;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 | 执法科 审批科 | |